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87.“于是以扫在那一天返回原路,回往西珥去了”表神性属世良善已经与真理之良善联结时的状态;“路”表与那良善相比之时的真理之良善。这从“天”、“路”和“西珥”的含义,以及“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天”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 2788, 3462节),因此,他“在那一天返回”表示那时它所具有的状态;“以扫”是指神性属世良善,如前所述(4340节);“路”是指真理(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真理之良善,也就是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 4353节);“西珥”是指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参看4384节)。这些不同含义合成一个意思时就表明这些话表示神性属世良善已经与真理之良善联结时的状态。
从这些话的历史意义很难看出它们表示这类概念。然而,就灵义或内义而言,它们的确具有这类概念在里面。因为人里面的天堂,也就是与他同在的天使对涉及这个世界历史的细节一点也不感兴趣;他们也不知道以扫是谁,西珥是什么东西;不会思想以扫返回的日子,或往西珥去的路;相反,他们会从与这些历史事实相对应的属灵事物中获得概念,并立刻从中提取这种灵义。因为对应以下列方式作工:它们很像一个人用外语说话,其倾听者马上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仿佛用的是他自己的母语,而这些话的声音和发音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障碍。圣言的内义也是如此,内义与天使所用的普遍语言,也就是表达他们思想的属灵言语完全一致。他们的言语是属灵的,因为他们的思想来自从主放射的天堂之光。
8992.出埃及记21:7-11.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就要许她赎身”表疏远这些真理。“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主人若以诡诈待她”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以至于能与其结合。“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表不剥夺“饮食”所表示的内在生命,也不剥夺“衣服”所表示的外在生命,因而不剥夺“好合的事”所表示的结合。“若不向她行这三样”表剥夺这些东西。“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表疏远那属灵真理,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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